长春富维回应监管问询 详解业务模式关联交易及低库存合理性
来源:qq直播斯诺克直播8    发布时间:2026-06-26 16:11:21 |阅读次数:110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富维”)近日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公开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858号)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并披露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对业务模式、关联交易、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等市场关注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及会计准则规定。

  长春富维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98.68亿元,基本的产品包括汽车内饰、保险杠、车灯、冲压件、视镜、车轮等,其中汽车内饰、保险杠营收合计占比约80%。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4.77亿元,存货周转天数9.68天,明显低于同行业公司。

  长春富维在回复中详细披露了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的具体业务模式。采购方面,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方式,与主要供应商签订框架性采购合同,后续按照每个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发出采购计划或订单。主要原材料以及外购半成品包括塑料粒子、钢材、化工料等,其中车轮产品中轮胎和铝轮供应商由客户指定并确定价格,其他供应商由公司自主选择。

  生产模式上,企业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并依照产品特性分别适用准时化生产与物料需求计划两种模式。准时化生产模式适用于汽车内饰(座椅)、保险杠、汽车视镜、车轮装配(含轮胎)等产品,以客户实际生产序列为指令,追求零库存,生产基地与客户运输时长一般不超过1小时,产品下线即发往客户产线。物料需求计划模式则适用于车灯、冲压件、钢车轮制造等产品,依据预测及主生产计划提前推算物料需求。

  销售模式为直销,与整车企业建立长期配套合作伙伴关系。公司需通过客户严格的潜在供应商审核,参与新车型零部件采购竞标,中标后进入同步开发与生产准备阶段,批量供货阶段以客户生产信息系统中的订单为驱动,组织排产与发运。

  公司表示,除车轮装配业务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形外,不存在代客采购、贸易业务或来料加工业务。

  针对外购半成品业务,长春富维披露,报告期内外购半成品结转成本占经营成本约28.34%,全部用来生产加工,无单独对外销售。主要外购半成品包括座椅骨架、轮胎、铝轮、气囊&安全锁相关部件等。其中,车轮装配业务因核心部件轮胎和铝轮占总成本比重90%以上,且由客户指定供应商并承担质量责任,公司在该业务中投入技术及附加值较小,故按装配费确认收入。

  对于别的产品,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即产品完工发往客户产线并经客户扫码验收上线时点。公司强调,作为一级供应商,对总成产品承担整体交付责任、全部质量保证责任及全流程存货风险,属于交易项下的主要责任人,因此采用产品总成总额确认计量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长春富维解释,基本的产品产销量完全一致、期末零库存及存货周转天数较低,主要得益于准时化生产模式、属地化建厂及高效的物料管理方式。占公司整体业务量82.29%的汽车内饰、汽车保险杠、汽车视镜产品均采用准时化供货模式,存货占用较少。公司跟随主要客户生产基地布局配套厂区,物流半径短,响应速度快,如汽车内饰产品配套时间仅2小时,保险杠配套时间1.5小时。

  2025年末,公司存货总额4.77亿元,主要构成为原材料1.31亿元、在产品0.86亿元、库存商品1.03亿元、外购半成品1.16亿元。年审会计师觉得,公司期末存货水平及周转情况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具备合理性。

  年报显示,长春富维客户高度集中且主要为关联方,2025年向关联方销售179.55亿元,占据营业收入比重超90%,前五大客户均为一汽系关联方;向关联方采购22.07亿元。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毛利率为10.38%,除汽车车轮外,基本的产品毛利率均为10%左右。

  长春富维按产品列示了关联销售情况,其中汽车内饰关联出售的收益106.96亿元,毛利率10.11%;汽车保险杠关联出售的收益37.46亿元,毛利率11.28%。公司表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与非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一致。部分关联方同时为公司客户和供应商,主要因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及技术、工艺、成本与供应稳定性的合理选择,交易具备商业实质,不存在指定交易或来料加工情形。

  关于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公司,长春富维解释,乘用车座椅毛利率略低于部分同行主要因公司外购骨架和头枕,而可比公司为自制;保险杠等产品则因新能源产品占比(22.3%)远低于行业中等水准(47.9%),燃油车市场压力传导导致毛利承压。公司正通过精细化管理举措持续减少相关成本。年审会计师及独立董事均认为关联交易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截至2025年末,长春富维预付款项余额2.23亿元,主要为工装设备款(46.91%)、材料款(27.46%)和能源动力款(18.05%),账龄超1年款项5,411.68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3.22亿元,大部分为关联方工装款,账龄超1年款项3,989.20万元。

  公司说明,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材料、工装模具及水电气能源款,合乎行业交易惯例,截至2026年4月30日已结算63%。关联方工装款源于汽车零部件开发周期较长(通常2-3年),公司先行垫付开发款,待产品量产后与客户结算,相关款项具有真实交易背景,不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账龄超1年款项主要因工装设备还没完成整体验收,期后已部分结算,剩余款项将按合同约定回款。

  年审会计师核查后认为,公司预付款项及另外的应收款形成原因合乎行业惯例,关联方工装款有线年款项期后结算正常。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