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和汽车制造业,按照细分产品类型分类,分别属于轴承行业、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的轴承保持架产品主要在汽车工业、家用电器、工程机械、机床工业、轨道交通、航空航天、高端装备等行业中大范围的应用;精密零部件产品主要在燃油汽车及混动汽车的汽车变速箱、发动机系统和在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应用,另外在乘用车的门锁、座椅等系统来进行平台化应用。
公司深耕轴承保持架行业多年,专注轴承保持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由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认定为轴承保持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获批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荣获“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制造智能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称号。截至2025年12月末,企业具有轴承保持架领域相关专利626项,其中发明专利65项。客户群体涵盖斯凯孚(SKF)、舍弗勒(Schaeffler)、恩斯克(NSK)、铁姆肯(Timken)、捷太格特(JTEKT)等全球八大轴承公司以及浙江天马轴承、瓦房店轴承集团、洛阳轴承集团、南京高速齿轮、利勃海尔(Liebherr)、无锡华洋、镇海银球等国内知名轴承厂家。公司的轴承保持架产品在销售规模、客户结构、销售区域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深度和广度。
公司精密零部件业务主要集中于汽车动力系统零部件,涵盖燃油汽车及混动汽车的变速箱、发动机系统和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等关键系统,具体包括该等系统的精密冲压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定转子零部件及总成等。截至2025年12月末,企业具有汽车零部件(含电驱动零部件)领域相关专利378项,其中发明专利95项。随技术研发革新,公司不断扩展业务领域,实现多车型、多品牌的零部件平台化应用,与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进入蔚来、比亚迪、吉利、长城汽车、辰致、赛力斯、北汽等汽车整车厂商的供应体系,并为博格华纳(BorgWarner)、邦奇(Punch)、法雷奥(Valeo)、博泽(Brose)、采埃孚(ZF)、麦格纳(MAGNA)、爱信(AISIN)、翰昂(HANON)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以及格雷博、汇川技术、轾驱科技、英搏尔等国内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供货。
在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领域,公司系少数运用离心铸造技术生产铸铝转子、并批量生产的企业,铸铝转子产品已经在辰致、比亚迪、吉利、奇瑞、蔚来、小鹏、北汽、奥迪、沃尔沃、宝马等汽车品牌的主要车型上装配量产,获得了市场检验认可。公司牵头起草了《新能源汽车异步电机铸铝转子通用要求》团体标准。
轴承保持架领域,根据全国轴承行业156家(其中144家参与汇总)企业集团和主要企业统计,2025年1~12月份,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当年价) 915.72亿元,同比增加9.54%;工业销售产值907.16亿元,同比增加9.82%;工业增加值 273.02亿元, 同比增加10.33%。1~12月份,144家轴承企业共计生产轴承78.34亿套,较去年同期增加6.82亿套,同比增加9.54%;轴承销售量为 76.36亿套,较去年同期增加3.26亿套, 同比增加4.46%;轴承出口销售量为21.25亿套, 较去年同期减少0.71亿套;同比减少3.25%。公司轴承保持架产品下游轴承行业保持平稳增长。
风电行业轴承保持架领域,根据中国风电新闻网发布的2025年1-12月中国风电整机商中标统计,项目总规模为207.408GW(含国际项目、整机商自建项目,不含集采框架招标项目),较2024年的中标统计220GW同比微减6%。从核准数据看, 2025年全国新增核准风电项目超1150个,规模共计184.6GW+,较2024年的153.7GW同比增加20%,为上游轴承保持架增加了较为显著的市场容量。
公司轴承保持架产品需要先交付给轴承厂家,由轴承厂家组装生产轴承后交付给下游客户,下游客户再交付给终端应用客户或风电主机厂,故公司保持架产品交付与终端行业产品应用存在较长的时间差,公司提前预判终端行业产品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变化,并结合公司下游中间客户的市场拓展领域及订单需求,以此综合判断公司轴承保持架产品的市场需求。
汽车精密零部件领域,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分析,2025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其中,乘用车市场稳健增长,乘用车产销量分别完成3,027万辆和3,010.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2%和9.2%,作为汽车消费的核心组成部分,有效拉动汽车市场的整体增长;商用车市场回暖向好,产销实现10%以上增长,回归400万辆以上;新动能加快释放,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国内新车销量占比超50%,成为我国汽车市场主导力量;对外贸易呈现出较强韧性,汽车出口超700万辆,新能源汽车出口达261.5万辆,出口规模再上新台阶。电动化与智能化、网联化加速融合,形成产业领先优势。新能源汽车产销同比保持快速增长,公司精密零部件市场容量具有较好的发展空间。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轴承保持架及配件、精密零部件。轴承保持架是专门配套组装轴承的关键零部件,轴承配件是为满足具体工况条件与轴承搭配使用的零部件,精密零部件则主要应用于汽车动力系统以及门锁、座椅安全等系统。
轴承保持架是专门配套组装轴承的关键零部件,公司轴承保持架的直接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的轴承成品生产商。这些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后,将其与滚动体、套圈等部件装配为轴承。专用于风电机组的保持架最终应用于风电行业,其余类型的保持架则最终应用于汽车工业、家用电器、工程机械、机床工业、轨道交通、航空航天、高端装备等多个领域。
公司发挥先发优势,持续创新开发,综合运用冲压、旋压、机加工、注塑、包塑、铸造(铸铝、铸铜、铸铁)等多种工艺;具备钢、铜、铸铁、高分子聚合物等多种材质保持架的生产能力;可生产小至用于超小型电机上直径仅2mm的微型轴承保持架,大至用于风力发电机的外径6m以上的超大轴承保持架;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轴承保持架及配件使用需求解决方案。
在风电保持架细分领域,公司产品覆盖风机各类型轴承,包括变桨保持架、齿轮箱保持架、主轴保持架、偏航保持架等。公司创新性地采用复合工艺替代传统冲压工艺,实现生产流程优化升级。通过工艺革新,成功减少冲孔、压坡两道工序,同时引入高精度铣加工工序,不仅缩短了生产周期,更显著提升了产品加工精度和一致性。该产品目前已成功应用于风力发电机组的齿轮箱轴承系统。同时,公司利用大型数控立式车床、数控镗铣床、精密数控五轴龙门加工中心等设备及开发的专用软件编程技术,实现风电主轴保持架多曲面、多角度、高强度材料的加工成型。公司风电轴承保持架产品在风电机组设备及零部件不断推进国产化的背景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公司精密零部件产品目前主要在燃油汽车及混动汽车的汽车变速箱、发动机系统以及在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应用,另外在乘用车的门锁、座椅等系统进行平台化应用,产品主要销售给汽车零部件客户或整车厂客户。
公司轴承保持架与汽车精密冲压件在部分加工工艺方面具有一定的重叠,应用于轴承保持架的工艺技术,实现了向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迁移,使得公司部分产品能够共享工艺技术,达到相辅相成的效果。在模具开发环节,在公司长期积累形成的零部件精密冲压、冲裁的基础上,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与模具设计仿真技术高效结合,运用于新产品研发过程,提高了公司的开发速度。在生产和质量检测环节,精冲设备适应性改造技术能够结合产品和模具成形的特殊要求,优化精冲设备,完成复杂零件的一次精冲成形;依靠定制开发的检测设备,采用分工序在线自动检测技术和出货前自动全检技术,用数字化手段控制产品质量。
在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领域,公司陆续投资建设异步感应电机定转子、永磁同步电机定转子总成生产线,构建具备可持续成本优势的垂直整合体系,通过自主研制关键工位的生产设备,自主设计制造模具工装,自制定转子铁芯、busbar、平衡板、压环等关键零部件,满足对生产工艺的快速迭代优化,提升供应链的管控能力与响应速度。铸铝转子具有重量轻、制造成本低、高速耗电少等显著优势,且已经在辰致、比亚迪、吉利、奇瑞、蔚来、小鹏、北汽、奥迪、沃尔沃、宝马等汽车品牌的主要车型上装配量产。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采购方面,主要以满足研发、生产为基本目标,合理控制库存,针对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趋势,合理调整采购批量;生产方面,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与“适度备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订单、滚动预测计划、交货期、生产周期、同时在产产品品种及数量以及库存情况,结合各个产品的生产工序、各条产线的生产能力,安排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充分关注工艺、设备、人员等生产要素的匹配和协同,在确保按时交付的基础上,做到生产组织的最优化;研发方面,致力于根据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工作,以保证能够顺应轴承行业与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专业化分工的发展趋势,结合行业发展或客户的需求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和瓶颈,制定新产品开发计划和研发方案,保持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研发技术优势。销售模式具体说明如下:
由于下游轴承行业的产业集中度较高,公司与下游主要轴承保持架客户合作数年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开发产品,提供产品解决方案,获取增量订单,增强客户和产品的黏性,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结算条件、预计采购规模等条款进行约定。在正常供货前,公司先行生产样品,取得客户关于试制样品符合要求的通知后,再进行量产。
由于汽车制造产业链及生产过程的复杂性,整车厂商以及汽车零部件厂商除要求供应商取得汽车行业通用的质量认证体系外,通常还会对配套供应商进行认证,认证内容包括交货期、产品质量、研发能力、设备先进性、加工工艺、供货能力等方面,认证通过后即可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客户再将需要开发的项目交由公司评估,在技术和商务得到客户认可后,客户会将项目定点给公司,确认定点的方式包含:定点函、项目开发函、邮件通知或者直接下采购订单。从获得下游客户定点到定点项目正式量产需要几个月到2年不等的时间,具体取决于该零部件及配套模具设计、制造的复杂程度以及对应车型量产的时间。定点项目正式量产后,客户会根据约定以采购订单或者需求预测等方式通知公司,公司确认后根据客户要求安排生产和交付。
公司的轴承保持架业务和精密零部件业务在进入客户供应商体系前,均需要进行严格的认证,甚至包含客户的下游客户和终端客户参与认证,拓展了公司订单的获取渠道,同时轴承保持架部分产品应用汽车零部件领域,供应链延伸认证,公司相对获取更多的商机,有效拓展了客户资源。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046.72万元,同比增长49.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718.13万元,同比增加47.8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13,445.47万元,同比增长60.60%。主要系公司电驱动系统定转子系列产品及风电行业保持架产品交付增加,导致整体营业收入规模扩大,规模效益初步显现,较之2024年度扣非后净利润8,372.01万元增加了5,073.46万元所致。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担任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历史沿革: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系于1981年设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会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该所注重服务质量和声誉,得到了客户、监管部门、投资机构的高度认可。
截至2025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13名,注册会计师551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人。
上会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6.9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38亿元。2025年度上会为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0.74亿元。上市公司客户分布于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00万元。截至2025年末,上会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0.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相关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合计90万元(含税),费用与上年度未发生变化。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所需的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其担任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对公司2025年合并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 4,282.91万元,本期转回或转销 1,151.42万元,具体如下: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期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减值准备1,152.62 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计提减值准备1,035.40 万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计提减值准备147.40 万元。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或存货类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947.50 万元。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4,282.91万元,使得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减少4,282.9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市场价值,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8,277,050.9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9,10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292,800.04元(含税)。2025年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70,114,133.44元(包括半年度及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7.64%(以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基础)。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注: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发行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因此上述数据仅包含2024年、2025年会计年度相关数据。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广会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编制了《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公司着力完善现代化治理体系,深化内部流程的优化,全面加强经营风险与合规管控,确保了运营安全与效率。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了有力执行与有效落实,为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现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工作职责,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出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据此,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任职独立董事程明先生、王德建先生、宋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督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对公司2025年合并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4,282.9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发展规划,公司拟定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司拟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有效监督了公司的相关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面展现了年度工作成效与职责履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上会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上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编制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自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并落实有关工作,持续优化经营、改善治理,强化投资者关系,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编制完成《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对2025年度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明确2026年度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776,667.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77元,共计募集资金1,192,488,040.59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含税保荐及承销费80,042,426.00元(不含前期已支付的含税保荐承销费金额2,120,000.00元),保荐承销费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由本公司汇入募集资金账户金额4,530,703.36元,累计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昌润路支行,银行账号:7788)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6,976,317.95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01,783,246.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90,704,793.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1246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金额)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并购置土地及厂房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其中使用全部剩余超募资金约9,726万元(含专户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等),剩余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通过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海慧投资有限公司对金源(山东)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科技”)增资,增资资金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金源科技使用上述资金及自有资金参与竞拍金源科技经营所租赁使用的土地、厂房及支付相关税费等(包含依据该项资产的拍卖公告支付竞买保证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投入的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3,000.00万元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281.80万元,存放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高端装备精密轴承保持器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因部分改造项目拟新建新车间,涉及土地规划调整需要政府部门审批,土建工程前期手续尚在办理中,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结合当前“高精密轴承保持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汽车高精密关键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汽车精密冲压零部件技术研究中心及产能转化提升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精密轴承保持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将“汽车高精密关键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将“汽车精密冲压零部件技术研究中心及产能转化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含山高端精密轴承保持架建设项目”并成立子公司实施;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议案》,将“汽车精密冲压零部件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调整变更为“汽车精密冲压零部件技术研究中心及产能转化提升项目”实施。
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金帝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25年12月31日,金帝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金帝股份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变更了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执行相关会计处理。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审议意见: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推动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积极落实方案中的相关工作。现对 2025年度行动方案进行评估并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始终秉持“品质为金 顾客是帝”的核心经营理念,以精密冲压技术为根基,持续拓展多元化应用场景,通过技术创新实现工艺升级与产品迭代,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量产产线复制和新产品拓展。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坚定不移地贯彻“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化全球产业布局,优化运营管理效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激发组织人才活力。全年,公司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不仅实现了核心经营指标的稳步增长,更在技术壁垒构建、产品生态完善、全球市场拓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046.72万元,同比增长49.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718.13万元,同比增加47.8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13,445.47万元,同比增长60.60%。主要系公司电驱动系统定转子系列产品及风电行业保持架产品交付增加,导致整体营业收入规模扩大,规模效益初步显现,较之2024年度扣非后净利润8,372.01万元增加了5,073.46万元导致。
2026年,公司将始终秉承“精密制造,创新驱动”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长期战略目标,以“精益运营、全员创新、突出人效、提质增效”为核心着力点,聚焦轴承保持架、汽车精密零部件、汽车电驱动零部件及总成、氢能四大核心业务板块,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扎实推进各项经营工作,全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为长期战略落地筑牢坚实根基。
公司始终将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作为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股东回报,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行业发展趋势、 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科学、合理、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为股东带来连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2025年,公司继续实施积极稳健的分红政策。公司2024年度每10股发放现金红利0.5元。2025年半年度每10股发放现金红利0.5元,2025年三季度每10股发放现金红利1.5元,2025年年度拟每10股发放现金红利1.2元(尚需股东会审议),预计2025年年度现金分红将达到7,011.41万元(含2025年半年度、前三季度以及年度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7.64%(以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基础)。
2026年,公司将继续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证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坚持现金分红为导向,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实现公司价值的持续提升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始终致力于根据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工作,以保证能够顺应轴承行业与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专业化分工的发展趋势,保持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技术优势。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增加,以既有产品生产的基本工艺的不断完善与优化和满足未来市场需求的创新产品为中心开展,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技术储备。2025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13,058.10万元,同比增长30.30%。夯实未来可持续增长的发展基础。2025年公司新增取得授权专利260项,其中发明专利27项。截至2025年年末,累计取得国内专利1039项,其中发明专利174项。上述专利中,轴承保持架业务相关626项,精密零部件业务相关221项,新能源汽车定转子总成业务相关157项,氢能源业务相关13项,有效构建公司技术及新产品与友商的“护城河”,构筑的细分行业技术壁垒,进一步拉大差异化竞争的空间。
2026年,公司将持续推进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推广,培育新质生产力,构筑市场之间的竞争壁垒和研发先发优势,持续保障公司处于行业技术优势地位。
长期以来,公司一直重视投资者关切,坚持以投资者导向,提升投资者关系沟通效果。目前公司已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依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2025年,公司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和股东会、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等方式,加强了与投资者沟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有关活动,使得投资者可以更充分地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更好地增进市场价值认同。
2026年,公司将继续完善信息公开披露及投资者管理工作,持续强化与投资者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借助多媒体工具,搭建多元化、高效能的沟通渠道,并探讨更加多样化的投资者沟通模式,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公司将持续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意识,确保信息公开披露公平透明,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司现代化治理体系及治理水平,持续优化治理机制,完善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能与权责划分,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优化内部管理,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5次、董事会会议7次以及专门委员会会议14次,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和科学决策。
2026年,公司将严格履行证监会、交易所监管要求,提升规范运作能力,切实发挥《公司章程》合规引领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强化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建设,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切实落实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规范运作、可持续发展、募集资金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等新监管、新要求,持续提升公司内控管理规范性和有效性。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证券市场相关法律和法规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2025年度,公司组织“关键少数”人员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举办的关于上市公司合规管理等培训,及时掌握监管动态,系统学习证券监管法规政策及典型案例,提升治理决策与风险防控水平。
2026年,公司将继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通过加强监管培训、监管动态传递、案例警示教育等多元路径,筑牢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合规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充分的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坚实的保障,提高公司经营风险防范能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健康高水平质量的发展。
公司将持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工作,聚焦主营业务,以高质量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和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传递公司价值,持续保持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真实的情况而作出,其中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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